做调查,先懂行:《新京报》资深记者的报道心得
如何在不同领域做出专业的调查报道?有过公司、金融资本、官场、医药等领域调查经验的《新京报》记者封莉写出了《李晓梅的隐秘敛财术》、《国师曹永正的摇钱树》等优秀报道,坦言记者需要懂得行业知识、警惕线人一家之辞,抽丝剥茧、揭露真相。深度君经授权转载封莉为新京报传媒研究(ID:xjbcmyj)撰写的文章,看记者是如何凭借行业知识找到线索源头。
周永康系列案报道刊出之后,报社传媒研究院约我写记者手记,我犹豫多日,因为众所周知,这类调查报道的深入,必然获得很多人的帮助,保护他们远比写作、发稿更重要。
之前,关于周案,财新等我所敬佩的同行,进行了长期、大量人力物力投入的调查,推出了优秀的报道。这样题材的调查,查到信息及简要情况难,深入则更难。
幸运地,我有了深入的机会。
剔除不能公开的,其实剩下不多。
懂,才能发现问题所在
以前,我的本行是做公司调查,兼做金融资本、官场调查。跑过政经、产业公司条线,也曾就职于房地产公司、医药公司中层,还混过一小段政府机关。
提起这些经历,并不是显示自己阅历丰富,而是我做调查报道,并不靠线人,而是基于懂一些行业,在知识、经验的基础上,发现问题是什么,问题在哪里,然后因为懂行而有巧妙的取证方法。
这懂,并非是指媒体泛泛的懂,而是各行业实际操作的专业的懂。
举个例子,2007年初夏,我刚从地方来到北京,在刚改版财经的《华夏时报》工作过一小段时间,平生第一次做公司。我到华夏的第一天傍晚,编辑让我做大宝收购案,我说自己没跑过日化,一个人也不认识,怎么做?编辑说要求不高,只要你给那几家日化打电话,他们哪怕回答个不作评价或者没有消息发布就行。
当时各媒体都是这么做的,我再这么做,还有什么意思呢?
于是我当晚打了一个电话,便获知了进展和情况,第二天中午交稿,编辑和领导都高兴坏了——我竟然在半天时间挖出底来了!我要了商务部下属主管协会领导的电话,问是否收到了部里下发的调查函?调查函的内容是什么。
于是我获知了大宝收购事宜已进入政府程序,即商务部审批阶段。也就是说,经过了国资委等相关部门的审批,这是政府审批最后一道关口。这就表明,不仅受让方强生已经确定,且双方的交易方案亦已达成,并且还获知了主要条款的内容。
大宝收购案我能做出来,正是因为我比较懂国资出让、外资收购等相关专业知识。
我想,在做调查时,最重要的不是如何取证,而是发现问题是什么,问题在哪里的能力。懂的人,可能没取证之前就知道事情的真相是什么。取证,也因为懂,才会有巧妙方法。
2009年初,我在《求是》的《小康》杂志工作,领导给了份特简单的任务:半年前信阳别墅被媒体曝光,让我去看一下后续是否处理,拍点照片回来。
半年多前,媒体发现了信阳市给厅级官员建的别墅,虽然各大媒体报过,但政府否认了,说是市场化行为,是商品房,不是供给官员们的。之后也不曾闻有过处理。
我去别墅一溜达,建成一年多了,房子不曾卖过,一直空着,因为熟悉房地产公司运作,我觉得这别墅的开发商绝非一般。
于是,我拎出了由一群各局局长股东组建的别墅开发公司;对材料上两个公章单位产生怀疑,又拎出区委书记等几个区领导组成的开发商。查实每个人的身份,也用了巧妙的方法。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。
2011年4、5月,我做过一个“铁道部改革”的题。领导看到一则“2011年10月10日,鄂港铁路已经由铁道部立项”,“铁道部召开新闻发布会,正式宣布了这一消息。发布会上,铁道部部长盛光祖表示,由纯民营公司投资建设的铁路,这是第一条。”要我把这个做成铁路改革的一个典型,然而我打开该铁路运作平台的官网,看到很多八杆子打不着的部委领导担任职务或名誉职务,意识到这肯定是个骗子运作的骗子项目。然而后来因为做别的稿子出差而耽搁了。到8月份,该骗子项目被每日经济新闻曝光了。
新京报最初做白玛奥色法王的题时,恰好我去单位办出差手续,当时正和部门领导说话,相关的记者来汇报说,那公司挂出来很多领导和明星兼任名誉职务,我说,这怎么听着像骗子啊。记者说,都有照片呢。我说,那就更是骗子啦!后来的情况的发展,也证实了我那时的判断。
做调查记者,即使不精通几个行业,至少要熟悉官场和企业,了解他们的行为、做事和心理,就会从中发现蹊跷和准确方向,不会被表面看到的所惑。
2012年,《康美谎言》的发现,也是因为我熟悉国土建设等整个开发链条相关单位各部门的工作,此前媒体研究人员及机构研究了三个月公告都没发现问题是什么,而问题的关键点在哪里,我一下便发现了。先懂业务,才能看懂财务。我懂得一些相关交叉行业,这也是为什么我这“半瓶子财务”,还能看出财务专家看不出的问题的原因。
再比如《资和信发达的秘密》,秘密完全从财报看出来的。与近来被调查的“e租宝”类似,财报显示,大量客户资金被隐秘挪用了(当时原单位不允许记者自己分析,只好假借分析人士来写)。
2011年秋,我曾发现并调查过一个类似“e租宝”的案子,骗子公司北京中铭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项目包装上比“e租宝”更具伪装性和高大上。其以高额利息为诱饵,虚构收购项目,用与其公司不相干的他人公司作废合同,通过民生、华夏、包商等银行托管并代销甚至包销的方式,仅本人查实的数额就达两三亿资金。由于某种原因,该文直到2013年春方始发出。
2011年我所调查的这家,可怕之处在于:各大银行是它虚假项目的融资渠道。
令人遗憾的是,现在真正懂得上市公司调查的专业媒体,太少了。更令人遗憾的是,有些近几年入行的新采编们,只希望得到机缘获得料,而不愿意花大量时间学习扎实的知识技能。
警惕向你报料的人
这些年做调查报道,我还有一个很大的经验:警惕向你报料的人,尤其更要警惕那些提供给你看似全的书面证据的。
2013年,一位自称曾任三级警司的陕西省某县人(自称因向地方领导告状闹事被开除),找我告状称,他的儿子注射浙江天元公司假疫苗出事,他向公安报案,“天元公司和诺华公司伙同国家药监局伪造了该疫苗的假批文”,并向我提供了看似非常全的书面证据材料:2002年县卫生防疫站给他儿子接种的“流行性出血热双价灭活疫苗(I型+II型)”,居然与一种“肾综合征出血热双价灭活疫苗”,批准文号相同,而且药典里只有后一种,没有前一种,并且提供了一份临床试验报告,是在前一种疫苗生产日期之后。
该告状人自学了很多医学知识,乍一听完全有理。然而身为一名跑过医药的调查记者,有两处让我产生了怀疑:一是因这种疫苗出事告状找事的,只有他一人,对于天元诺华和国家药监局来说,会在他儿子出事后伪造一份假批文吗;第二,虽然他所围绕其提供证据所说知识听着似乎正确,然而其实要么是错的,要么只是只知其一,不知其二。他提供的那份临床试验,上面明确写着是疫苗后来改工艺时的临床试验,不是新药试生产时的临床试验!至于该告状人所控诉的疫苗“早产”问题,药品每五年须再注册,未必发证日期批准日期之前,这药不存在。而且在那个时间段,这类疫苗曾根据国际通用规范过名称。
虽然该控告未必确实,然而,因为怜悯孩子无辜,我还是想尽力帮助他。
我做了两件事,一是查当年发改委的价格批准文件,在官网查到了1998年3月“流行性出血热双价灭活疫苗(I型+II型)”的价格批准文件。我把文件给他看,告诉他:你儿子注射的疫苗看来并没有批文造假,也没有早产,更不是试生产时的过期疫苗。他当时看了,也认可我的说法。
二是我到当地法院调了卷宗,发现卷宗里很多流行性出血热双价灭活疫苗(I型+II型)当年的文件、证书荣誉等等,并且卷宗里他的身份信息显示,报料人一直是农民,根本不曾当过什么警察。
随后,和办案法官、警察聊时,这些人特坦诚,告诉我的情况与他转述给我的情况根本不同。相关证据显示,他说了太多假话。
虽如此,我仍然想帮他,即使企业没有过错,个人毕竟比企业艰难。我告诉他,我不认识天元公司,但是如果我找找他们,也许能让他们帮扶这孩子(办案人员告诉我,在不能证明疫苗与孩子的病有关的情况下,天元给的钱实际不少,且承诺所有医疗费用,由天元出)。
然而不久,我因为不能按照他的意图发疫苗批文造假的稿子,遭到了这人相当长一段时间的威胁,并且此人在医药事故告状人群体里,散播我收了药企钱,还花了他三千多差旅费的谣言。
我的确花了三千多差旅费,可花的报社的钱,不曾花他一分钱。而且直到现在为止,我根本就不认识天元公司,不曾和这个企业打过交道。
不久,几家媒体刊发了天元疫苗批文问题的稿子,甚至有的财经媒体的稿件是由专门跑医药的记者写的,该告状人所说的压根不对的疫苗知识(非常多,在此不一一列举),刊发媒体竟然没个分辨。
我想,很多调查记者都遇到过报料人或采访对象所言不实的情况,然而更要警惕的,是那些看似给你提供了很全的书面证据的人,那也许不是全部,对他不利的信息,他全抽出了;也许还有虚假成分。所以,无论对方提供了多全的证据,无论提供证据的是谁,身为记者,都要自行到相关官方渠道,取全书面证据。
很多时候,报错了,对方不会来找麻烦,但是,如果我们不爱惜自己的羽毛,劣币驱良币,媒体就没公信力了。
周永康情人调查经过
至于周永康案稿件,我就简单谈谈其中一篇稿件——《李晓梅的隐秘敛财术》调查过程吧。
最麻烦的正是李晓梅,她是何许人也?身份、经历这些一开始均不知晓。一位了解案件的朋友说,涉案公司她也有股份,但当时我没信,直到后来查到李名下所有公司及担任股东的公司,才发现果然如此。
从李晓梅的一个公司,北京宏港石油科技公司,我查到了她和股东的一些信息和对外投资的几个公司。这几个公司多与中石油系统有关,里面也有涉案那家四川公司与李共同投资注册的公司。
但李的生平尚不知道,经历不知,人物不丰满,怎么办?李的信息少且作假痕迹明显,工作单位之间互相矛盾。也看不出几位股东间有关系。
找到她曾填写的已撤销的国企的老领导和管人事的多位领导,说从无此人······
找到其北京公司注册地,是老旧民房,层层转租,住户、物业门卫及邻居均不知。
李另一住所信息,是部队的房。按部队公寓房管理规定,只有在此服役的军人才会分房子,在本世纪初,亲属可以投靠落户(后来就不行了)。
进而找到该部队,但房子的住户非李家。问遍邻居,都说不认识李,问了楼长也说没有过此人。后来通过某种途径查了系统,系统里并无此人。
由于时间紧,部门领导催出差,因为李在外地这几家利益输出公司,都只是入股分钱而已,并不实际管理,所以只有老板或相当高层才可能知道她。但万一呢,万一有人知道她的经历呢?
到秦皇岛和四川两家利益输出公司实地查访,但相关高管并不知道李的经历。
后来到南京,李和两名股东,我认为肯定是比较亲近的亲戚(否则不会在靠上周以后,原来其他股东退出,这两名股东入股)。找到了一个疑似其女性长辈的股东的家,不在,邻居警惕地审问了我的目的身份,告诉了我老两口的电话。
与邻居的对话,透露出“老李的爱人张姐”这个信息,我立刻觉得这俩人就是李的父母。于是,我对邻居说我找她的女儿李晓梅。随机应变很重要,在觉得你确实认识这家人的情况下,一个单位工作过的邻居才会告诉你一些东西。
接下来的电话非常重要,目的是确知这老两口与李晓梅是否父母与女儿的关系。
打了多次张的电话,均不接。打老李的电话,接了,我巧妙地让他说出了李晓梅是其女儿,股东李某是其二儿子,另一李某则是其大儿子。
虽然李家儿女早已不随父母住,但毕竟会来看父母,再者邻居从父母口中,仍会听到儿女的情况。去打听了几次。当地区政府的宿舍楼,并不太好进。
尽管困难重重,我还是完成了这组调查。
作者/封莉 新京报深度报道部记者
来源/新京报传媒研究(ID:xjbcmyj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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