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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IJC23 上如何報道女性殺戮的小組討論。圖:Smaranda Tolosano for GIJ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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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IJC 側記:殘缺的數據,模糊的面孔,天秤傾斜的判決——從女性殺戮報道說起

去瑞典前,我剛離開就職多年的深度報道媒體,帶着一點做記者的疲憊,一點政治創傷,和很多自我探索的困惑,在上飛機前就把課表安排得滿滿當當。即使工作多年,我也習慣性地保持著“好學生”的樣子,但其實內心並未抱太多期待。畢竟,在過去有限的交流經歷中,總會聽到大家說:

“China is another story.”

確實,當其他國家的同行熱絡地討論着如何報道選舉、如何調查影響議員和不同利益集團、如何要求更多的信息公開時,我只能訕訕地笑笑,做個安靜的聆聽者。

幾乎每場分享,記者們都會討論“impact”(影響力),而在中文語境中,除了一個個被算法、平台、假新聞、內容農場、不同程度的審查構築起的信息繭房外,還有大環境的壓抑與撕裂。離散和政治性抑鬱成為高頻詞彙,離開的人不想再關心新聞背負沉重,沉重的人困在原地講不出話。而同樣是中文語境,兩岸三地都有各自亟待解決的命題,不要說影響力,很多時候彼此理解都是一種奢侈。

但我還是忍不住自問:在影響力如此受限的當下,我們究竟如何定義和看待“impact”?或者說,如今我們究竟需要怎樣的報道?是曲折的、觸動人心的故事,還是被遮蔽的、難以發掘的信息?我在不同問題間反覆橫跳,直到在“報道殺戮女性(Femicide)”的分享中找到了部分答案。

在有限的資源里找線索

報道 Femicide 的標籤是“女性(woman)”,在踏入會議室時,我原以為會聽到令人心碎或憤怒的故事,或關於二次傷害、細節披露、報道語言等倫理討論,但令我完全沒想到的是,主持人開場便介紹說,分享者都是數據記者,三個關於殺戮女性(Femicide)的項目,都是數據新聞。

過去三年受制於疫情和封控,大多時候難以到達新聞現場、甚至難以當面見到受訪者,數據、開源調查成了描述現場很重要的工具和形式。然而,對於頻繁使用這個工具的我而言,卻總是愛不起來、恨不下去的尷尬——枯燥的數字離“人”太遠,但又時常覺得信息的傳達也至關重要。

因此,當聽到三個項目都是數據新聞的時候,我眼睛都亮了。

其中我最有共情的是來自南非的報道 《說出她的名字:疫情中南非被殺戮女性的面孔》(#SayHerName: The faces of South Africa’s femicide epidemic)——因為他們面對的情況和我很像:籠統到只有一兩個數字的官方統計,不公開的案件,難以得知被害者和兇手之間的關係,難以追查的女性被害細節。

事實上,南非報道團隊最初的主題是性別暴力犯罪,但由於這涉及不同類型、不同等級的犯罪,案情也更複雜,數據更難獲取,因此他們後來鎖定在“謀殺案”這樣一個必定有總官方統計數據,也更單一的標準上。

為了獲取更多的案件細節,他們只能通過大量檢索自己組建數據庫,而他們遇到的第一個障礙就是南非有11種官方語言。於是,他們建立了一個檢索標準: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發生的,英文的,線上報道。在這個標準下,獲得了482起謀殺女性案的報道,其中18歲或以上的成年女性被殺案233起。

然而,這些在媒體中有跡可循的案件,僅占成年被害女性總數(5,500)的 4%——被報道的多數是名人,或案件過於惡劣,引起社會關注。

完整的報道之外,南非的報道團隊還將搜集到的近500個案件,匯總成公開的數據庫,每一位被害女性都有姓名、年齡、所在地、媒體報道時間、簡要的案件內容和報道來源。同時,在數據庫的左上角,可以分別篩選出被現親密伴侶殺害的、被前親密伴侶殺害的、及被認識的人殺害的案件。

去年3月,我也做過一篇類似的報道。不過,中國的相關數據更難獲取。

例如,每年分性別被殺人數沒有直接的數據,只有不同年齡段的被殺死亡率(每10萬人中多少人被殺),2021年的被殺死亡率要在《2022年衛生健康統計年鑒》中尋找,而這份統計年鑒發佈於2023年的5月。也就是說,需要等待一年半才能得知前一年的數據,並要通過一連串計算獲得。

除總體數據外,通過判決書或警方通報搜集案件同樣困難重重。一是搜索“故意殺人”未必是全貌,有很多案件是以“故意傷害”、“故意傷害致死”、“過失至人死亡”等定罪或起訴;二是裁判文書網中的案件並未按照受害人性別進行區分,需逐條檢閱篩選;三則是很多案件並未在裁判文書網中披露,而是地方法院、地方媒體披露在社交媒體中,或以通告形式發布在中國法院網。

一些引發重大關注的案件,甚至無法找到官方披露的文件,只能依靠我的記憶找回一些在社交媒體上的碎片。例如武漢江宸天街對疑似非性別二元者的故意殺人案,無法找到任何法律文件,沒有媒體報道,最早披露事件的非性別二元網友刪掉了所有相關微博,“武漢天街殺人案”等搜索詞條也被微博屏蔽。

和南非記者類似的是,我也為性別暴力案件設置了不同的類別標籤,分成親密關係或熟人暴力、性騷擾、性侵和針對性彆氣質的霸凌等分類統計,錄得的64例親密關係或熟人暴力中,16例致死。

在數據中還原“人”

南非報道團隊在現場的一句話令我印象深刻,大意是數據會令人覺得冰冷和遙遠,只看數據可能無法調動讀者的感知。因此,他們努力找到了少數願意受訪的被害者家屬,通過有情感有溫度的故事,串起了數據報道。

《殺戮女性:歐洲對女性的未宣之戰》中用到的互動圖表。

另一個數據新聞《殺戮女性:歐洲對女性的未宣之戰》(Femicides: The Undeclared War on Women in Europe)也同樣是通過故事引入。而秘魯的專題報道《男性至上的正義》(Justicia Machista (“Sexist Justice”))則通過分析2018年至2022年女性被殺案的法律判決書,摘取判決書原文,用有衝擊力的信息圖,分議題串起了這個專題。

秘魯的記者發現,法庭在判決 Femicide 案件時往往帶有偏見,會用曾是親密伴侶、被害女性不忠、傷口不在要害部位、甚至有孩子需要照顧等原因為犯案男性開脫。記者們認為,這是一種結構性的偏見,這份專題報道後來也發給了秘魯的各級法院,提醒結構性不公的存在。

易小艾的報道《過去一年,發生在中國大陸的“性別謀殺”》中的數據圖表。

還原到“人”這點令我彷彿被戳到痛處一般哽住,去年3月我做了《過去一年,發生在中國大陸的“性別謀殺”》,最遺憾和不滿意的就是沒能還原到人,甚至因內容多摘取自通報,連被害女性的姓名都是模糊的。

當時,因人員不足、時間緊迫,只有不到1個月的時間,我沒能夠聯繫一些當事人家屬,或聯繫在微博中做性別暴力新聞信息傳遞的帳號,只能獨自搜集、整理、核查信息,先將檢索、篩選出的東西盡我所能,跟設計和編輯同事溝通,共同呈現出來。

現在回看當時已有的材料,覺得其實可以做得更好。比如那時所糾結的案情簡介要盡量少用被動句,但這也造成整篇報道看不出當事人的性別。盡量少使用被動、標題焦點放在施暴者——這樣的報道倫理討論適用於大眾傳媒報道的情境中,而非這樣一個專門想要還原被害女性面孔的報道中。

不過如今回看,倒也沒那麼苛責,而是感謝那時的自己做了出來,儘管不完美,同時在看到其他國家的分享時,也驚訝地發現了很多共同點。

例如,與秘魯的系列報道相似,我在檢索中發現,“情感糾紛”、“家庭糾紛”常常出現在相關的案情通報中,甚至在辯護人意見里作為申請從寬處罰的依據——這是基於2010年2月中國最高法頒布的《關於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見》第十二條的規定,而是否採納,則關乎具體案情及當事法院法庭意見。

看到遺憾,也看到自己

結束瑞典之行後,朋友在播客中問我以後是否還會繼續做記者?之後想做更有故事性、文學性的報道?還是信息翔實、角度尖銳的報道?要怎麼面對好像總在對同一批人講話這件事?

我當時說,想要做溫和的、或是信息翔實的。形式其實沒那麼重要,重要的是做出來,更大的困境是我們在失去資料、失去歷史、失去紀錄。如今我也這樣想,事實上,隨機挑選一條去年女性被謀殺案的紀錄,進行反向搜索,很難再找到原始信息。更難過的是,去年清理資料時,我不小心刪掉了紀錄100多條案件的更詳細的原始文檔。

與我同齡的記者很多都在去年、今年離職,有人讀書交換,有人換了軌道,有人去寫書,有人去賺錢,我們在飯桌上半開玩笑地自嘲:30歲前後是記者離職潮吧。

在並不理想的大環境里做着一份要不時燃燒理想的職業,有很多消耗和沮喪的時刻。GIJC 的會議里也有很多關於媒體存續、記者創傷的討論。也看到過還在做記者的朋友自我懷疑時問:這些題目也不是非要我來做吧?

我想,能量很低的時候就停下來抱抱自己吧,卻也不必因為當下報道見不到迴音就陷入自我懷疑。布滿內容農場的時代里,信息是過剩的,但有質量的信息也是匱乏的。有些記錄,若沒有留下,是真的會丟,若還有一些力氣,就一起守住每一個留下記錄的可能吧,不必在意夠不夠完美。共勉。


作者易小艾,獨立記者,關注性別及環境議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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